佛山市门窗业协会是由佛山市民政局正式发文批准同意成立(粤佛·社证字第427号),由佛山市从事门窗制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及相关单位自愿组成的地方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代表和维护全行业共同利益及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依靠行业自律机制,规范门窗制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行为和市场经济秩序,维护行业公平竞争,促进本行业的和谐、健康、有序、持续的发展。通过服务佛山市门窗行业生产企业,帮助各企业健康发展;通过行业协会的方式“抱团”,整合资源,对内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综合能力;对外打造“佛山门窗”品牌,创建“中国门窗第一市”,做强做大门窗市场,促进整个门窗产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协会接受佛山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和佛山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
(一) 宣传贯彻国家的政策法规,引导会员单位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协助政府部门搞好行业管理,积极承接政府赋于协会的相关社会管理职能。
(二) 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或授权,参与产业调整规划布局、门窗及配套产品流通政策的制订,参与政府部门举办的有关听证会,参与制订行业标准,开展行业调查、统计和评优评级活动。
(三) 根据会员和行业的意见和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四) 组织制订行规行约和行业诚信制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经营行为,协调行业价格和其他争议,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五) 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业内非会员、会员与其它行业经营者、消费者、本行业与其它社会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开展与国内外相关行业的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六) 组织业内经验交流、招商引资和产品推介促销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和现代先进的营销方式,帮助会员单位开拓市场和产品销路,向国内外大力推荐“佛山门窗”品牌。
(七) 创办协会刊物,收集整理和分析本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发展趋势,介绍国内外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动态,为会员单位提供有关政策、法律、产品、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和咨询服务。
(八) 举办与门窗行业有关的企业管理、法律法规、产品研发等的培训活动及业务技术咨询活动,帮助会员单位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综合素质。
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拥护《佛山市门窗业协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的合法经营的单位。
门窗”品牌,创建“中国门窗第一市”,做强做大门窗市场,促进整个门窗产业健康、持续、和谐发展。协会接受佛山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监督管理和佛山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 佛山市门窗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起源于2010年,始创于2012年,成立于2013年4月18日,注册登记于2013年5月9日。历时五年的发展,拥有各类会员单位260个、战略联盟单位6个、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8个。协会下设佛山市门窗业协会秘书处、佛山市门窗业协会纱窗行业分会、佛山市门窗业协会门窗配套分会以及“佛山门窗”标准联盟、“佛山门窗”爱心救助基金监管会和“佛山门窗大学”,并在上海、山东、湖北、湖南、浙江、内蒙古自治区等地近二十个市、区、县设有驻地办事处。
佛山市门窗业协会秘书处下设包括会员服务中心、数据分析中心、财务服务中心、品牌宣传中心、新产品研发中心、网络服务中心、会展活动策划中心、门窗产品实验室在内的十六个部门;并联合相关单位,通过品牌运营、数据分析、会展运营、教育培训、咨询管理、活动策划、招商育商等多种方式打造“佛山门窗”品牌,宣传“好门窗,佛山造”,推动佛山门窗产业乃至中国门窗行业发展进程。